神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作为学员代表做交流发言。
首先,我想向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郑重致歉,原本按照省中心统一安排,由神木做交流发言,这也体现了省中心对我们的重视和厚爱。因临时接到通知,中办督查室在榆林督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情况,神木也是重点督查对象。我中心主任王志强留守单位准备迎检,临时由我代为发言,对省中心此次培训活动的组织造成了不便,为此我代表神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郑重致歉。以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省中心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活动。下面我再汇报一下对此次专题培训的几点想法。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陕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机关事务工作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机关事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条例》系统规范了机关运行保障的基本原则、体制机制、内容方式、监督问责等,为提升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好《条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保障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我们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一方面要强化内部学习。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学,各科室结合职责分工深入学,通过多种学习方式,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条例》的具体要求。
另一方面要深化对外宣传。通过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刊发《条例》解读文章、宣传标语,全力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列入神木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内容,推动关键少数发挥好关键作用。
三、对照标准,全面梳理工作流程,持续健全制度体系
一是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对涉及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方面的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梳理,与《条例》规定相抵触、不适应的及时修订或废止,确保与《条例》一脉相承。
二是持续完善标准体系。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办公用房维修标准、公务用车管理细则、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细则等,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三是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对照《条例》关于集中统一、高效节约的原则要求,优化各项服务保障事项的申请、审批、实施、监督流程,简化环节,提高效率。
四、紧盯关键,着力规范管理职能,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一是在公务用车管理上从“严”。坚持“按编配备”“严控总量”原则,完善车辆申请、派单以及经费预算、结算审批,规范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从源头上强化支出管理,避免“车轮上的浪费”。
二是在办公用房管理上依“规”。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实时掌握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及时收回失管失控国有房产,持续盘活存量。
三是在资产管理上求“效”。推进公务仓建设,规范资产从“入口”到“出口”闭环管理,唤醒沉睡物资,让国有资产真正“活”起来。
四是在公务接待上节“俭”。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程序,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动接待工作规范化、透明化。
五是在公共机构节能上降“耗”。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扩大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范围,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各位领导、同仁们,《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赋予了新使命、带来了新机遇。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狠抓落实,持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发言完毕,谢谢大家!